一、单位简介
青岛心血管病医院(原青岛阜外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预防、康复等功能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心脏手术复杂程度、手术质量指标和手术总量位于山东省前列,康复医学诊疗技术水平保持国内领先。是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心血管病技术培训中心,全国临床路径试点医院,全国工伤康复试点医院,“天使阳光”先心病救助定点医院,青岛市工伤康复中心,青岛大学医学院教学医院、研究生培养基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实践教学医院,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学医院。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诚招以下专业2026年应届毕业生。
二、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及要求
初步招聘计划见下表,具体招聘信息以山东港口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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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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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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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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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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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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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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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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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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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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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喉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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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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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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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咽喉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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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医师资格证,且执业范围注册为眼耳鼻咽喉科专业或未注册,具有规培证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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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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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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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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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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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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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病与性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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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医师资格证,且执业范围注册为皮肤病与性病专业或未注册,具有规培证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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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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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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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皮肤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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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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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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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病与性病学、外科学(整形外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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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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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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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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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断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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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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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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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影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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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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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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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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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超声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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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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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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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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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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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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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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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内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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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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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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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学(心内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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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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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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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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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外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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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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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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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学(心胸血管外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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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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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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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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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外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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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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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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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学(含甲状腺乳腺外科、胃肠外科、肝胆外科、结直肠外科、疝和腹壁外科、减重代谢外科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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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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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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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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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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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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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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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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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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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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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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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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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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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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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神经病学、运动医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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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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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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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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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内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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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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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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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学(消化内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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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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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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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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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重症医生(重症、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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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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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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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医学、重症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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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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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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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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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净化中心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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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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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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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学(肾内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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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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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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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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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介入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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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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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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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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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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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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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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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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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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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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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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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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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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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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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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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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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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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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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护士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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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聘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港口事业;
3.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综合表现较为突出;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资格条件
1.2026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部分岗位须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同时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存在档案造假、违规异地高考、个人诚信问题、违法违纪等情形的,不接受报名;被录用后发现的,解除劳动合同。
3.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条件。
四、招聘流程及简历投递
(一)投递简历及测评
有求职意向且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招聘报名网站投递简历。职业性格测评会在简历投递后一个工作日内推送至报名电子邮箱,完成测评后,视为简历投递成功(以系统接收为准)。网上简历投递时间截至2025年10月30日24:00(北京时间)。
1.网页端投递地址:
https://campus.51job.com/spgzp2026
2.手机端投递地址:
(扫码投递)
(二)资格审核及简历筛选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具体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初步筛选,通过筛选人员以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信息不实、弄虚作假、档案违规或其他影响录取的情形,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笔试
笔试内容以综合基础知识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原则上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1:5的比例进行考试,未达到1:5的岗位,综合考虑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考试。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发布招聘面试通知;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计划招聘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综合考虑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面试。
(五)面试
1.集中线上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意向录用人员,意向录用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对意向录用人员,组织开展线下面试。对线下面试通过人员,发放录用意向书,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六)体检
入职前,统一组织意向录用人员体检,体检需在二级乙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如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的,解除三方就业协议。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一经发现造假的,解除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七)递补
如放弃线下面试、体检,或出现线下面试、体检不合格的,或未在约定的日期办理三方就业协议签署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职,取消应聘资格),视情决定是否递补。
(八)录用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结合三方协议签订、递补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知拟录用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报到,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录用人员实行3—6个月的试用期,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